黄淮学院2024年转专业政策通知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河南省教 育厅及我校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为了进 一步规范我校的学籍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学生一般应当在原录取专业完成学业。如因身体 健康、特殊困难、专业特长等原因,确实需要专业异动的,可 以按学校规定申请专业异动。
第二条 专业异动限黄淮学院校内进行,原则上一年级本 科和一年级专科学生可申请专业异动,其他年级学生不得专业 异动。专业异动的所有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第三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专业异动:
(一)身体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的体检标准者;
(二)在校期间受到过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且未解除者;
(三)在校期间已有过专业异动记录者;
(四)未取得学籍者;
(五)跨学历层次者;
(六)跨录取批次者;
(七)跨科类者;
(八)通过普通“对口升学”“专升本”考试入学者。
第四条 专业异动的申请时间和办理程序:
(一)办理时间:原则上学生在入学第一学期的第十五周 提出申请,学校在第一学期结束前办理完毕。
(二)办理程序:
1.公布转专业学生计划数。各二级学院基于自身的办学条 件、师资力量、专业发展规划等,向教务处报送各专业拟接收 转专业学生计划数,并向各二级学院公布;
2.学生向转出二级学院书面申请,转出二级学院初审后向 教务处提交书面报告;
3.转入二级学院书面提出对转入学生的要求和标准,制定 考察方案并经教务处审核同意后执行,发放专业异动审批表;
4.转出二级学院和转入二级学院签字后,学生本人将专业 异动审批表提交教务处签批,对签批通过者进行公示,公示一 周无异议后,进行专业异动;
5.学生持签批完成后的审批表, 一份交转出二级学院, 一 份交转入二级学院。学生在原专业参加期末考试,于第二学期 正式入新专业就读。
第五条 有关规定:
(一)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可以 申请转专业;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 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转专业;
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需要适当调整专业的,允许在读学生转到其他相关专业就读;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 的,学校优先考虑;
(二)指导学生理性选择专业。拟转出二级学院按照“转 出无限制、转入有标准”的要求,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认 真指导,指导学生理性选择专业,避免学生盲目从众;
(三)转入二级学院须制定详细的学生转专业接收考核办 法,明确考核方法、接收办法和具体要求,并报送教务处;
(四)申请专业异动的学生必须完成当学期原专业的学习 任务。无故旷考或有其他违纪行为者,除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 处理外,同时取消其专业异动资格;
(五)一年级专业异动的学生一般编入同一年级学习;
(六)学生专业异动后收费标准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七)经学校批准专业异动的学生,学生转专业手续办理完 毕后,要按照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要求,修完规定的课程和学分方 能毕业。对转入专业已经开设完毕的课程或实践环节,转专业学 生应随该专业低年级学生进行补修,并在毕业前完成补修;
学生转入新专业前已获得的学分,符合转入专业培养方案 要求的,经转入二级学院确认后,报教务处审核后,予以认定; 不符合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及学分,不予以认定。
第六条 签批完成的专业异动审批表是转入二级学院接收
学生的唯一凭据。没有履行手续,自行加入新专业就读者,所有 修读课程均不计成绩,由接收二级学院领导和学生本人承担相关 责 任 。
第七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黄淮学院普通在校 生专业异动管理办法(试行)》(院字〔2014〕136号)同时 废 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