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2024年转专业政策通知
第六章 转学、转专业
第二十八条 学生一般应在被录取的学院完成所报读 专业的学习。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院学 习的,可以申请转学、转专业。转学具体规定见《成都信息 工程大学银杏酒店管理学院学生转学实施办法》。
第二十九条 转专业必须在学院教学资源允许的情况下,本着学生自愿和对其他专业有兴趣特长的原则,由教务处统一规划,按下述规定办理。
本院学生具备以下条件者,可以准许提出校内转专业的申请:
(一)经学院考核认可,学生确有拟转入某专业的特长,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
(二)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含隐瞒既往病史入学者),经学院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确属不宜在原专业 学习,但尚能在拟转入专业学习者;
(三)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变化的发展情况,学院可以 适当调整部分学生的专业,并经学生同意者。
(四)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转学、转专业: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者或者毕业前一年的;
(二)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 应年份录取成绩的;
(三)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院校转入上一批 次院校者、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四)由艺体生转为非艺体生或由非艺体生转为艺体生;
(五)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定单培养者;
(六)应予退学者;
(七)身体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的体检标准者;
(八)在校期间受到过严重警告(含严重警告)以上处分者;
(九)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十)无其他正当理由者;
第三十一条 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转专业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学生申报
凡取得正式学籍并符合转专业要求的学生在入学以后 有一次重新选择专业的机会,学生可在第一学年第一学期结 束前按学院统一要求办理转专业手续。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需 填写《转专业申请表》,提交至学生所在系。
(二)学生所在系审核
学生所在系按照转专业条件查验学生提交材料,审核转出 学生资格,将同意转出学生的名单及学生材料汇总后按专业 分送转入系。
(三)转入系考核
1. 转入系按照专业条件要求审核转入学生材料。
2. 转入系确定考核方案,并通知报名学生参加考核。
3. 转入系将考核通过的拟转入学生名单及学生材料报教务处。
(四)教务处复核
教务处根据学院专业布局及教学资源情况,组织开展学生转专业资格复审工作。教务处审批后的学生名单须公示一周 (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报院长办公会审批。
(五)学籍及教学管理
1. 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在下学期开学时,正式编入 转入专业学习。
被批准转专业并已办理完相关手续者,不得申请转回。学 生在校学习期间,只能转专业一次。
2. 凡 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皆应参加当学期原专业期末 课程考试,如有考试不及格的课程,必须补考或重修;如不 及格课程的学分累计过多,则按照学籍管理办法的相关条例 进行相应处理,直至退学。
3. 学生转专业前所修的课程成绩将如实记载在成绩册 中,接收系应根据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对学生原专 业所修课程的类别进行认定是否免修免试,并按相关规定办 理免修免试手续。
4. 学生转专业后,按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学生修读。 经转入系主任同意,教务处审查后,可承认学生原有专业已 获得的部分或全部课程成绩和学分,其低年级未学的必修课 应由学生自己申请补修。
5. 学生如对转专业处理有异议,可向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