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北方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转专业政策通知
第四章 转专业与转学
转专业的条件:为了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营造人才培养的有利环境,考虑到个别学生所学原专业有一定困难,学院允许学生有更大的自主选择专业学习的发展空间。
第一条 凡在我院学习的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
(一)经学院考核,学生确实有某些特长,转入其他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者;
(二)学生取得学籍后发现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院指定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
(三)经学院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或非本人原因,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四)因复学或留级需转入下一年级,但原专业没有下一届班级,可转入相近专业学习者;
(五)转专业的学生经过第一学期学习后提出申请,且只能在第二学期或第三学期前两周内进行;
(六)凡在新生报到过程中的转专业不属正常转专业的情况,作为招生遗留问题,按特殊情况处理。
第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一)属于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
(二)达到退学条件的;
(三)在校学习期间受到记过或记过以上处分的;
(四)已经转过一次专业的;
(五)受办学条件限制,转出专业学生数较少或转入专业学生数过多的;
(六)属于学院规定不得转专业的;
(七)无正当理由的。
第三条 转出/转入专业的所属教学系,同意转专业人数一般不能超过该专业该年级总人数的5%左右。
转专业的程序:
第四条 学生申请:学生在一年级第二学期的第16周向所在系提出转专业申请,填写《转专业申请表》(一式三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 五 条 转专业学生所属教学系对拟转专业学生审批后,将学生的《转专业申请表》和学生一年级第一学期成绩单,由教学秘书交拟转入专业所属教学系审批后报教务处,最后主管教学院长签署意见。审批后的《转专业申请表》分别由转出系、转入系、教务处存档。
转专业学生学籍的说明:
第六条 自学生提出转专业申请起,在到被批准并到专业所属教学系报到前的学习期间,应按原专业教学计划完成课程学习及考核。
第 七 条 转专业的学生需按新转入专业的教学计划修读课程,补修原专业没有开设的课程;转入专业所属教学系应对转入学生加强指导,使学生尽快适应转入专业的学习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