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转专业政策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校学生校内转专业工作,满足学生学习意愿,激发学生学习热情,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规定。
一、转专业类型及适用对象
(一)同级转专业
取得学籍的学满一学期的在校第一学期的三年制学生。
(二)降级转专业
1.取得学籍的学满二学期的在校一年级的三年制学生;
2.中澳合作专业专2(含)阶段之前学生。
(三)复学转专业
1.申请复学时原专业无后续相应班级的学生;
2.因创业休学和退役复学的学生。
二、转专业的主要情形
(一)学生确有兴趣和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的;
(二)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上缺陷,经学校指定诊断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的;
(三)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的;
(四)本专业学习有困难,转专业更能适应其发展的;
(五)其他情形的。
三、转专业的基本原则
(一)符合拟转入专业要求;
(二)申请转入专业有名额;
(三)选择转专业只能在学制相同的专业之间进行;
(四)中(境)外合作、艺术类专业学生限在该类别内部互转;
(五)转入艺术类、外语类、中(境)外合作专业者,首先要通过测试或面试,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其它专业是否面试由各专业提出;
(六)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经学校审核后优先考虑;
(七)学生在校期间仅允许转专业一次,转专业申请获学校批准发文后,不得再申请转回原专业。
四、转专业时间
(一)同级转专业、降级转专业时间:期末阶段申请,下一学期开学时完成所有转专业程序后,进入新专业学习;
(二)复学时转专业时间:办理复学手续时同时申请,与同级转专业、降级转专业同步进行,优先录取。
五、转专业流程
(一)学院申报转入专业名额:学院综合考虑专业教学条件、班级规模、师资、实训条件等情况,确定各年级各专业可接收转入学生数和对转入学生的专业特殊要求,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填写《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名额一览表》(附件1)于学期结束前4周交教务处(对转入学生有特殊要求的在表格中的“备注”栏中注明);
(二)教务处公布全校转入专业名额:教务处于学期结束前3周公布各年级各专业可接收转专业名额分布情况;
(三)学生向转出学院提交转专业申请表:学期结束前2周开始至期末学生可以向所在学院领取《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于下学期初报到后2天内将申请表交所在学院;
(四)转出学院资格审查:转出学院对转出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在3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后将无异议的申请表交转入学院,同步报送教务处;
(五)转入学院核查(测试):转入学院根据转专业条件要求,完成转专业学生的核查(测试)工作、由转入学院签署意见;对降级转专业的学生降一级或二级由转入学院决定,同时将核查汇总表、申请表报教务处审批备案;
(六)教务处审批:教务处在收到申请表1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转专业申请的审批手续,审批后将名单公示3天;
(七)试听期:学校为转专业学生设立一周试听期,试听期从教务处审批公示日开始计算,试听一周后,如果学生对转入专业不满意想返回原专业的,应在试听期结束之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教务处提交《转专业撤消申请书》(附件4),经教务处审批同意后返回原专业学习;
(八)试听结束,未提交《转专业撤消申请书》的学生,经教务处正式发文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后转入新专业学习;
(九)学生办理转专业手续:转专业学生至教务处领取转专业通知书(附件5),到有关部门及学院办理学籍变更、选课等手续。
六、转专业后的学籍管理
(一)学生转入新专业后,须达到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要求方能毕业,毕业时按转入专业发放证书;
(二)转专业前已修读的课程,其内容要求与转入专业相同或相近、学分高于或相同于转入专业要求,考核成绩合格者学分仍然有效;若课程内容要求差距较大、学分数与要求低于转入专业的,应补修;
(三)转专业前已修读的课程由转入学院相应专业群负责人认定(包括应补修课程),并填写“转专业学生学分课程认定表”(附件3),经学院负责人审批,于转专业结束后一周内交教务处备案;
(四)学生补修课程应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操作(如报名时间、学习方式)与课程重修相同,补修成绩计入总评成绩,补修后课程总评成绩不及格不予补考,必须重修。
七、其他说明
(一)本规定中的“转专业”适用于本校范围内;
(二)从外校转入的学生不可转专业;
(三)申请转专业期间,经学校学籍审核达到退学条件的,取消转专业(资格),退回原专业办理退学手续;
(四)学生在转专业申请未获批准前,均应按照原所在班级要求报到、参加相应活动和办理有关手续,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以拟转入专业身份进行任何活动;
(五)转专业后,由转入学院告知学生人才培养方案,学生一切费用按照转入专业标准收费,转专业批准后一周内费用未结清者一律退回原班级学习;
(六)转专业学生办理课程认定手续后,对一学期中免修课程较多的学生,由转入学院为这些学生安排其他教学活动;
(七)根据《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教材选用发放管理办法》规定:学生因转专业、休学、退学、服役等特殊情况,已领教材一律不退,转专业学生所需的新专业教材由学生本人到图书信息中心自行办理付款领书;
(八)学生原学生证、校园卡等必须及时更换,学号不变,更换费用自理;
(九)学生的档案材料由转出学院移交给转入学院;
(十)转专业具体操作时间由教务处根据校历进行安排,以教务处公布的转专业通知为准。
八、本规定从2017年9月1日开始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校内转专业管理规定》(浙工商教〔2016〕123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