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2024年转专业政策通知
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 转专业管理办法
为了充分体现 “ 以人为本” 的教育教学理念,为学生提供更 多 自由选择的机会和良好的个性发展空间,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 习积极性、主动性,培养具有现代管理理念、创新创业精神和较 强实践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同时有利于加强学籍管理,强化 公平竞争,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转专业基本原则
( 一)转专业的所有工作必须本着公平、公正、公开与考核 择优的原则进行;
( 二)转专业工作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其他时间不受理 转专业业务;
( 三)大学二年级转专业者需留级至大学一年级;
( 四)在校期间只允许转一次专业;
( 五)优先考虑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
二、转专业申请条件
( 一)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向 学校提交转专业申请:
1. 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转专业更能发 挥其专长者;
2. 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二级 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 习者;
3. 休学、退役后复学或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原专业已不开 办者;
4. 根据上级或学校其他规定允许转专业者。
(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转专业:
1. 在校期间违反校纪校规,受过处分者;
2. 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3. 大学三年级以上(含大学三年级)者;
4. 转入专业年级后超过最长修业年限者;
5. 正在休学、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或应作退学处理者;
6. 学生身体情况不符合转入专业招生时国家和学校要求的 身体条件者;
7. 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 与学校有明确约定者(如专升本、本科对口中职升本等);
8. 经学校审查不符合转专业要求者;
9. 其他无正当理由者。
三、转专业工作程序
( 一)报名时间与程序:
1. 学生应根据自身情况,每年 6 月 1 日-6 月 15 日、12 月 1 日- 12 月 15 日期间向辅导员提出书面申请(每人限报转入 1
个专业)。在 12 月 1 日- 12 月 15 日期间申请的大学一年级学生 可予以平级转专业,其余时间申请的学生均需留级至大学一年级。
2. 学生填写《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转专业申请 表》(详见附件),并提交家长身份证复印件及家长知情同意书。
( 二)审核时间与程序:
1. 开学 2 周内完成。教务处根据转专业条件进行初步审核, 确定拟转专业学生名单,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
2. 讨论同意后,将拟转专业学生信息(主要包括:学生姓名, 转出、转入专业名称等)通过学校网站进行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的 公示。公示期满且未收到异议的,同意转入并发文。
3. 获得转专业资格的学生,在收到学校发文三天内到转入专 业的班级办理相关手续,正式成为转入专业的学生。
( 三)原学生所在专业班级将已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学生档案 及学籍材料原件转交至转入专业班级。
( 四)申请转专业未获批准的学生,按原所在专业人才培养 方案继续修读。
四、转专业学生学习成绩管理
( 一)转专业的学生按转入专业学费标准缴费,并执行转入 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按照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审核毕业资 格。
( 二)在原专业获得的课程学分按如下规定认定:原专业课 程符合转入专业对应课程要求的,经教务处审核后,符合要求的
成绩学分直接载入该生转入专业的成绩档案;对尚未修读、但转 入专业已经开设完毕的课程,学生应随该专业低年级学生修读相 应课程。
( 三)获批准转专业并已办理转专业手续者,不得转回。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适用于 2024 级及以后各年级学 生, 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转专业申请表
附件
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转专业申请表
申请人 |
| 学号 |
| 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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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专业 |
| 拟转入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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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分数 |
| 录取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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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学生工作处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教务处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分管学生领导 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分管教学领导 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学校领导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备 注 | 1.本表需要双面打印,《本人申请报告》可另附纸。 2.本人和家长身份证复印件并签上意见。 |
本 人 申 请 报 告 | 申请人签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
申请人父母意见: 父母签名(并加按手印): 日期: 年 月 日 |
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党政办 2024 年 7 月 19 日印发